用户注册
用户名*
密码*
绑定微信*
*我已阅读并同意 《注册协议》
注册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19 09:10
浏览次数:3100
信息来源:官网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省级综合法定检测机构,行政隶属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兰州)、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国家塑料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甘肃省葡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省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甘肃省塑料与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甘肃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设在本院。

承担着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仲裁检验任务和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国家生产许可证、3C认证、市场准入产品的考核、发证检验任务;承担司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委托的质量检验任务和质量技术咨询、工程设备监理、质量认证等技术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共设19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部门8个,分别是行政部、党务人事部、纪检监察室、质量技术部、业务部、市场拓展部、科技信息部、缺陷产品召回办公室。检验所11个,分别是石油化工、土、肥和农资检验所、能源产品及环境检验所、大型精密仪器分析测试所、微生物检验所、食品理化检验所、轻工包装产品检验所、塑料建材(高分子)产品检验所、家装材料及燃气具产品检验所、电子电器产品检验所、机械及工程材料产品检验所、珠宝贵金属工艺产品检验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我院总计公开9张表,具体详见附件(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682.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2.22万元,减少14.09%,主要原因是委托检验业务量减少,经营收入较往年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2.07万元,经营收入1827.3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3.22万元。收入合计5682.68万元。支出总计5682.68万元,包括本年支出合计5661.96万元、结余分配20.72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68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2.07万元,占56.52%;经营收入1827.39万元,占32.16%;年初结转结余643.22万元,占11.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66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07万元,占22.29%;项目支出2593.22万元,占45.80%;经营支出1806.67万元,占31.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55.2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99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643.22万元,基本经费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4.21万元,增长23.13%。主要原因是检验任务增大,抽检经费增加,人工成本、差旅费、检验检测设备购置、检验样品购置等成本相应增加,支出较上年增大。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22.61万元,支出决算为352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59万元,支出决算为8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84万元,支出决算为7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42万元,增长11.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招录人员,工资等人头经费相应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积金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招录人员,按人头核算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报废车辆未审批,存量未减,不符合购买政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11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3.18%。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05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7.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5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800万元;全年支出 1800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2个项目结果均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详见附件(甘肃省质检院2021年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1年质检院决算公开报表.pdf

附件2:2021年度甘肃省质检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

附件3:甘肃省质检院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