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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12月1日起,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禁售

发布时间:2025-12-10 16:05
浏览次数:164
信息来源:河南市场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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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5〕144号)关于“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规定,对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公告指出,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1新国标已正式实施 安全标准全面升级

2025年9月1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塑料总质量、整车质量上限、北斗定位、脚踏骑行装置等作出了规定。按要求,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

2选购电动自行车认准CCC认证 扫码验真伪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认准CC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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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有效性,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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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河南市场监管)